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面向全国招聘副校长和小学校长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是海南省政府、省教育厅鼎力支持的实验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匠心打造的品质学校,是澄迈县委、县政府倾力投入的示范性学校。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21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繁华商贸区日月广场30公里,40分钟车程;学校面朝大海,距海滩1000米)。学校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38亩,二期工程预占地80亩,总计容纳3000名学生。学校于2019年9月立校开学,经近两年的教育教学实践,力争三年内达到澄迈一流的目标已在办学第一年内实现,现已成为澄迈优质品牌学校,得到澄迈县百姓的高度认可。学校现有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共28个班级总计1145名学生,2021年秋季预计招收初一新生540人,高一新生280人,中学部学生总数将达到2000人;学校实行寄宿制、小班化教学管理。学校力争五年内达到海南省一级学校标准,成为全省闻名学校;七至十年成为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显著的全国特色学校、知名学校,成为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高品质学校。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分管高中教学副校长1人;
2.分管初中教学副校长1人;
3.小学校长1人(兼任副校长,不占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领导职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及以后出生)。荣获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专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获政府特殊津贴、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荣誉的报考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近五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为教育类相关专业,中学副校长要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报考岗位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具有3年及以上且与报考岗位学段相对应的省、市、县重点中学正校长经历或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工作经历或全国名校教导处主任等中层经历;
4.近5年的或所主持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5.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中高考备考工作,理念先进,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果显著。
获得过地级市(含地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及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招聘的中学副校长和小学校长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保留已取得的职称。
(二)薪资待遇。招聘的校长薪资待遇采用财政薪资+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最高30万元(税前)。
(三)安家费。招聘的中学副校长和小学校长,凡签约5年及以上者,发放安家费40万元,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
招聘的校长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包括因特级教师身份而另外奖励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对于最后1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学期的按少服务1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退还发放部门。
(四)其他待遇。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宿舍。其户籍在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时享有本县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报考普通高校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
已享受以上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人才优惠政策及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澄迈党建”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msyzx2019@***。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扫描件:
(1)《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副校长报名表》;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证;
(8)任职文件;
(9)相关荣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及履历业绩分析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招聘领导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线上初选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且履历业绩分析优秀者进行线上初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
3.笔试
面试成绩优秀者(75分及以上者)进入笔试。笔试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及教学管理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采用百分制。
(五)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确定的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有关单位进行考察,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重点考核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通过的,可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招聘职位应聘人员中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咨询电话:0898-32117080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936152669(丁老师)
13684559378(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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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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