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现将招聘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学科要求详见《临高县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海南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定于2024年1月30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举行;
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三、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202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办理。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招聘需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临高县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处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面谈(面试)
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面谈。
如果同一岗位有两人以上报名竞聘,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根据面谈(面试)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
(四)考核与体检
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需提交体检表(由临高县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毕业院校出具现实表现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公示拟录用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聘用待遇
凡与我县签约6年(含)以上(试用期一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入编后一次性发放,经费来源由县政府负责。在6年服务期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累计计算)计人民币2.5万元退还安家费。
(二)聘用者身份为财政全额管理事业人员,工资档次按有
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0898-28281039(临高县教育局人室)。
六、本公告由临高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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